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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数字化管理建设招标公告

2024-04-30 18:07:39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数字化管理建设(招标编号:SXZB-2404 0206H004/01),已由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榆经开审批批字【202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围绕安全生产、智慧环保、应急管理、封闭化管理等领域,建设集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置、环保数字化监管、园区封闭化智能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园区综合管控平台,前端感知类包括视频监控8台、高空瞭望摄像头3台、车辆卡口1套、车辆道闸1套、环境监测10台(套)、智能物联网关4套物联感知设备,以及数字化园区综合管控平台的日常运维等。同时,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3〕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完成省安全等级复核验收和化工园区认定过程中要求整改、新增等相关内容。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数字化管理建设

围绕安全生产、智慧环保、应急管理、封闭化管理等领域,建设集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置、环保数字化监管、园区封闭化智能管理、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园区综合管控平台,前端感知类包括视频监控8台、高空瞭望摄像头3台、车辆卡口1套、车辆道闸1套、环境监测10台(套)、智能物联网关4套物联感知设备,以及数字化园区综合管控平台的日常运维等。同时,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安办发〔2023〕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完成省安全等级复核验收和化工园区认定过程中要求整改、新增等相关内容。

2.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榆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数字化管理建设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18时00分至2024年 5 月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法:登录“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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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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