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联产项目五通一平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5-2-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德州市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五通一平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德州电厂高灵活性清洁高效2台660兆瓦热电联产项目五通一平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拟定于2024年9月份具备开工条件,第一台机组拟定于2026年11月投产发电,第二台机组拟定于2027年1月投产发电(暂定)。
本标段施工工期要求:90个日历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7日。
2.7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工程质量符合DL/T521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程》及DL5277《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的要求、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实现土建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95%;安装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98%;主要单位工程观感质量得分率达到95%以上。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主体工程或至少3项火电建设项目的五通一平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的五通一平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盖章页、反映合同相关内容关键页等文件扫描件)。
3.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15年1月1日至今,需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火电项目施工业绩(提供能够证明项目经理的任命文件或合同扫描件等)。
3.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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