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1/22-QT-024)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苇湖梁新能源公司木垒大石头、鑫和信北塔山风电场电气检修、维护委托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木垒新能源有限公司、华电五家渠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地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涉及风电场站包括:华电木垒大石头风电一场、鑫和信北塔山风电一场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365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1/22-QT-02401 | 苇湖梁新能源公司木垒大石头、鑫和信北塔山风电场电气检修、维护委托 | 包含但不限于:华电木垒大石头风电一场、鑫和信北塔山风电一场2座风场风机质保工作以外的所有设备巡检、维护、缺陷处理、年度定检、技术监督、各项检查整改,参与风电场外委项目、风机各项工作的管理等生产维护工作,年度升压站全部检修,箱变清扫;塔筒保温系统维护、保温棉拆装。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负责为本项目提供安全生产和设备维护服务,保障风电场设备及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苇湖梁新能源公司木垒大石头、鑫和信北塔山风电场电气检修、维护委托】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需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前,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2个独立容量在49.5MW及以上风电场站检修或者维护合同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07 16:00到2024-05-14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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