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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振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车辆设备中型垃圾车及垃圾箱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5-08 22:30:1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北京振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车辆设备中型垃圾车及垃圾箱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41071HW0100015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北京振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车辆设备中型垃圾车及垃圾箱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41071HW0100015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北京振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采购10辆燃油中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60个配套移动式建筑垃圾收集箱,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采购燃油中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0辆、配套移动式建筑垃圾收集箱60个。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北京振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车辆设备中型垃圾车及垃圾箱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振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卫作业车辆设备中型垃圾车及垃圾箱设备采购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册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应出具验资报告复印件)或在开标前3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或复印件(对资信证明不设置格式要求,但资信证明中写明了需要阅读背书或声明的,投标人应提供背书或声明内容。若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无效”等字样,需提交正本)

3.1.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开标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须提供投标人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1.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5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得分包和转包;

3.5  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5月1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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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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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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