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FJ-00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锦兴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第四批辅机锅炉侧三个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兴县 。
2.2项目规模: 2×35万千瓦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两台机组计划2023年8月15日开工建设,#1机组计划2025年4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2机组计划2025年6月30日通过168小时试运移交生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FJ-00901 | 华电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正压气力除灰系统及附属设备采购 | 正压气力除灰系统及附属设备2套 | 500 |
CHDTDZ017/17-FJ-00902 | 华电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自动采样机设备采购 | 自动采样机设备2台套 | 200 |
CHDTDZ017/17-FJ-00903 | 华电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筒仓惰化保护系统设备采购 | 筒仓惰化保护系统设备1套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正压气力除灰系统及附属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正压气力除灰系统及附属设备投运业绩((供货合同包含清晰完整的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投运业绩证明需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标段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华电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自动采样机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及以上采样机投运业绩((供货合同包含清晰完整的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投运业绩证明需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标段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华电锦兴兴县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筒仓惰化保护系统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项及以上储煤筒仓惰化保护系统投运业绩((供货合同包含清晰完整的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投运业绩证明需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标段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11 09:00到2024-05-2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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