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2024年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2024年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2024年度视频监控系统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51-2409000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4年建设一套高清监控系统,主要包含336路监控摄像头,2台CVR磁盘阵列,17台硬盘录像机,28块2T硬盘,89块3T硬盘,18块4T硬盘,10台UPS,27块46寸拼接屏、视频综合平台主机1台,管理服务器1台,流媒体服务器1台,智能行为诊断服务器1台,视频质量诊断服务器1台、海康8700视频综合管理平台,电视墙LED显示屏2块、及其他视频监控传输、网络设备、光模块、以及该系统全区联网(区局、市级、旗县三级联网)维护保障工作等(详见2.2.2运维清单)。服务地点包括包头市烟草专卖局本部、烟草物流中心园区、东河区烟草专卖局、旗县局(土右局、固阳局、达茂局、石拐局、白云局)。
本次采购该套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维保服务期为三年,采购所有高清监控项目软、硬件维保工作,巡检、维修,配件更换,不产生维保合同总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2招标范围
2.2.1采购内容
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故障排除,损坏设备维修,不能修复的无偿更换。更换设备主要参数不得低于现有设备。
视频监控系统所有软件及服务器软件维护及续费升级。
视频监控系统市级、物流中心、旗县与区局三级联网平台维护运行。
视频监控系统改造和升级建议。
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及智能分析功能的设置与维护。
根据客户的需求增加零星的监控点位,同时纳入运维清单,总金额(含实施费)不超过年度维保费用的5%。
每季度至少 1 次巡检,维保单位出具巡检报告,包括视频画面情况,录像存储情况等。
2.2.2 运维清单
设备名称 | 类型 | 数量(个/台/套) | 备注 |
监控摄像头 | 硬件 | 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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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盘录像机 | 硬件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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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CVR磁盘阵列 | 硬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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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盘 | 硬件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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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S | 硬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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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接屏(单块46寸) | 硬件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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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条幅屏幕 | 硬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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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综合平台主机 | 硬件、软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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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器 | 硬件、软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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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媒体服务器 | 硬件、软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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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行为诊断服务器 | 硬件、软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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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质量诊断服务器 | 硬件、软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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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综合管理平台8700 | 软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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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线路、交换机、光模块等网络连接设备 | 硬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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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新增的监控点位 | 硬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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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符合下列规定: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被列入行业内部存在行贿行为名单(即:行业或全区烟草商业企业行贿供应商名单以及行业其他省市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不被接受。相应措施适用于名单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3.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5日至 2024年05月23日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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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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