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推流器及其固定装置维修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江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推流器及其固定装置维修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建设地址: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江东污水处理厂。
2.2建设内容:对重庆市三峡水务涪陵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江东污水处理厂二期16套推流器、4套推进器进行维修整改。包含但不限于增加定制不锈钢托架、底座、支架、托盘(部分材料需定制),且能与原设备完全匹配,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4投资估算:9.9032万元。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5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所需材料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6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材料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8工期:30个日历天。
2.9质保期:12个月。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必须满足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3万及以上类似业绩1个;(提供业绩证明)
3.3投标人须满足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2月-2024年4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5月16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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