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QT-172)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南靖水力发电厂2024-2027年(36个月)南盘石水电站生产运营劳务辅助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南靖水力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漳平市.
2.2 项目规模::具有季调节功能(调节库容为450万m3),装机容量24MW(2×12MW),通过1回110kV线路接入永福变与福建省电网联网,线路长度约20km。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4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7/16-QT-17201 | 2024-2027年(36个月)南盘石水电厂委托运营劳务辅助 |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南靖水力发电厂为完成南盘石水电站日常生产运营管理,需采购部分劳务辅助人员(暂定23人,共3年)。劳务辅助人员在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带领下按规范进行南盘石水电站的生产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2027年(36个月)南盘石水电厂委托运营劳务辅助】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至少1项电力企业生产辅助服务或电力企业运行维护类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等。
8.提供最近2020-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不得连续亏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16 12:00到2024-05-23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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