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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一分局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项目沥青、沥青混凝土采购项目竞标公告

2024-05-16 15:48:3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第一章          竞标公告

                           竞标编号:POWERCHINA-0104-240567

一、竞标条件

受中国水电四局第一分局委托,中国水电四局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项目所使用的沥青、沥青混凝土等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竞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青海零碳产业园区规划以海东河湟新区平北经济区为先导区,打造能源系统、生产过程、基础设施和碳排放管理四个零碳综合示范,推动形成绿色转型的先行区、落实“双碳”目标的试验区和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借鉴“一园多区”模式,根据用电条件,在西宁和海西新建或改建项目可作为园区的“飞地”部分。先导区(河湟新区平北经济区)位于青海省最东部海东市内,与甘肃省接壤,是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进入青海省的第一站,距西宁市30公里、海东市6公里、海东河湟新区5公里。

㈠ 红狮地块土地平整及边坡防护项目

场地平整范围3033.38亩,主要实施土方平整、边坡及防护、挡土墙、临时排水等工程。土方平整工程:总填方量9094215.58立方米,总挖方量13702068.23立方米。边坡支护工程:永久护面63000平方米及锚索、石砌水沟、排水管、锚管、植草防护等工程。

㈡ (二期)道路工程项目

城市主干路:建设主干路两条,包括土方工程以及车行道、人行道工程建设,其中纬六路长1421.007m、红线宽度34m,纬十路长1001.059m、红线宽度34m;包括道路、交通、绿化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照明及绿化等相关附属设施。

㈢ 给水工程:主要建设红崖子沟地表水取水工程、零碳产业园供水厂、西宁第七水厂供水管道、园区生产、生活供水主管,加压泵房、园区生活用水高位水池等配套设施。

(四)经一路道路工程项目:南起平互大公路,依次经纬一路、纬二路、 纬三路、经二路、纬四路、纬六路、纬七路、纬八路、纬九路、纬十路、纬十二路、纬十三路、纬十四路、纬十五路、纬十七路(远期规划道路),北至经七路(远期规划道路),道路长11591.372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红线宽34米(4m绿化带3m人行道20m车行道3m人行道4m绿化带)。

2、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沥青混凝土

 

AC-13F

4416

立方米

 

AC-16C

4416

立方米

 

SMA-16

8416

立方米

 

SMA-20

8416

立方米

 

AC-13C

6416

立方米

 

AC-25

6420

立方米

 

合计

沥青混凝土

 

38500

立方米

 

2

乳化沥青

黏层0.4L/㎡、黏层0.5L/㎡、透层1L/㎡

646

 

合计

乳化沥青

 

646

 


注: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按工程量需求为准,以上物资全部含税、含运输。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后,按需求分批进货。

4、交货地点: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红崖子沟乡青海零碳产业园区项目施工现场。

5、质量标准或要求:

必须符合招标人质量要求。保证所供产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招标人现场指定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抽样复检,出现不合格品无条件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6.2、付款方式:支付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每次付款前须开具等额的收据;合同签订后,需方根据工程进度向供方提出订单,供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发货,货物到达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若开发票则在当月10日之前开具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当月挂账,次月支付发票金额的55%,剩余40%的货款距上次付款后的三个月内付清,若发票在当月10(不包含10)号之后达到,则次月挂账,次次月按上述付款方式进行付款,以此类推;剩余5%作为质量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在此期间若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退还。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三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所有产品在2021年-2023年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2、竞标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竞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竞标响应人应具有零碳产业园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提供所有产品在2021-2023年具有与本次竞标产品相同或相近物资销售业绩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2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标文件。

五、竞标文件的递交

1、竞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竞标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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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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