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数字化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数字化项目 ,招标人为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为 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数字化项目(项目编号:GZJL-ZB-GZ202405002)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明确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数字化战略愿景和目标,规划数字化应用架构、业务功能蓝图、信息安全架构、IT治理架构等。通过流程分析,在对现有关键业务流程开展梳理、设计及优化。搭建集成BIM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三大平台,结合开放式的架构设计,实现平台多元化的可拓展性。对财务管理、人力管理、经营管理、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知识档案管理、协同作业等业务的管控模式、管控重点、职责、绩效指标、员工考核、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升级。利用当前先进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上传表单智能化识别,文件自动化审核,减轻人力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整合当前数字化进程中庞冗的各种软件、平台功能,打破软件壁垒,打通数据通道,实现平台归一、数据统一。
结合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建设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数据资产平台,构造满足支持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和创新的数据治理、管理、运营机制,明确系统之间的数据流向及数据同步模式,明确总部与分公司之间的具体数据管理内容与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需求(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数字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需求(技术规范书)。
2.2.3服务期限:596日历天。
2.2.4最高投标限价: 16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示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提供《投标申请人声明》。
3.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资审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2经评审后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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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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