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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行政服务中心、Faculty Club组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4-05-16 20:03:3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行政服务中心、Faculty Club组团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开展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科技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科技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行政服务中心、Faculty Club组团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1)行政服务中心、钻石报告厅及 Faculty Club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区E07-05-03地块中南区,东、西、南、北临校园内部道路,南侧正对银杏大道。项目地处校园中间地块的中心区域,北侧毗邻名人堂公共教学楼组团,东、西、南分别为学科用房I、H、G、F。

(2)智慧运营保障中心楼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区E07-05-01地块,地处校区中区地块西侧。用地边界西临城市绿带,南侧为校园内部道路,北邻学生宿舍,东临食堂。

(3)学科用房H楼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区E07-05-01地块中间偏南,地处校区中区地块西侧。用地南侧、北侧、东侧、西侧均为校园内部道路,北邻学生食堂,东临体育场地、南临学科用房R楼,西邻工程实践基地组团。

(4)工程实践创新基地和工程实践厂房位于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五组团北片区E07-05-01地块中间偏南,地处校区中区地块西侧。用地边界西临城市绿带,南侧、北侧、东侧为校园内部道路,北邻智慧运营保障中心,东临学科用房H楼、南临学科用房R楼。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行政服务中心、Faculty Club组团项目设计。最高投标限价金额1088.01万元,全费用平均单价最高限价金额116元/㎡。

2.3 建设规模:

(1)行政服务中心、钻石报告厅及 Faculty Club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389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8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0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在不超过地块控规指标的基础上,可结合建筑布局及功能用房需求做适度调整,但总建筑面积变化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

(2)智慧运营保障中心楼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93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1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75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在不超过地块控规指标的基础上,可结合建筑布局及功能用房需求做适度调整,但总建筑面积变化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

(3)学科用房H楼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93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4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44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在不超过地块控规指标的基础上,可结合建筑布局及功能用房需求做适度调整,但总建筑面积变化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

(4)工程实践创新基地和工程实践厂房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0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96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07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在不超过地块控规指标的基础上,可结合建筑布局及功能用房需求做适度调整,但总建筑面积变化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

投资估算中的建安工程费约73842.56万元,其中:行政服务中心建安工程费约15722.08万元,钻石报告厅建安工程费约:753.48万元,智慧运营保障中心建安工程费约:9616.78万元,Faculty Club建安工程费约1329.36万元,工程实践创新基地建安工程费约14768.37万元,工程实践厂房建安工程费约5846.09万元,学科用房H建安工程费约25806.40万元。

2.4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为北京科技大学雄安校区行政服务中心、钻石报告厅及 Faculty Club、智慧运营保障中心楼、学科用房H楼、工程实践创新基地及工程实践厂房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设计配合工作及参与竣工验收等相关的设计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平面设计、新建建筑物单体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如下:

1)涉及的专业包括:用地范围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有关的总平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建筑电气(不含变配电专项设计)、消防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阶段的服务。

2)涉及的专项包括:泛光照明设计(含楼体泛光、室内照明)、建筑智能化设计(预留预埋)、人防设计(如有)、电梯工程、预制装配式设计(如有)、建筑声学设计(如有)、绿色低碳设计、厨房设计、BIM专项设计(及CIM配合)等专项设计的全部工作。

智慧运营保障中心楼涉及的专项还包括:厨房设计(如有)、洗衣房设计(如有)。

3)其他:第三方专项设计的总体协调、管理、配合工作,以及对各专项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及设计成果质量进行统筹管理,并进行审核、书面确认等服务工作。负责第三方专项设计成果确认、第三方专项设计成果与自身设计成果界面审核,并对双方工作界面交接处设计质量审核,若出现争议由建筑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其中单体建筑的设计时长60日历天(指从合同签订到完成施工图设计)。单体设计服务期限的具体要求如下:

1)方案设计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内递交概念方案审查文件;取得有关概念方案审查意见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配合发包人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

3)施工图设计阶段:自初步设计及概算取得相关批复或发包人认可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含施工图综合审查),并配合甲方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及新区有关 BIM 设计审查;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6其他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满足以下①②③项中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单个合同额在8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设计范围至少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不含EPC项目)。

以上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中包含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业绩,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部分的民用建筑工程合同额或建筑面积应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同一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分设计阶段签订的合同可以累计计算。

民用建筑工程定义参照: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GB/T50841-2013 “3.2 民用建筑工程”,“3.2.1 民用建筑工程按用途可分为居住建筑、办公建筑、旅馆酒店建筑、商业建筑、居民服务建筑、文化建筑、教育建筑、体育建筑、卫生建筑、科研建筑、交通建筑、人防建筑、广播电影电视建筑等。”

(3)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1名,须同时具有①建设工程相关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人)。

注:1)投标人需将设计负责人近一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2)如为事业编制人员,社保证明可以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3)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及单位返聘证明。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3 次或累计罚款 50000.00元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②项修改为本条);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w.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5)l项修改为本条);

y.以上t、u、v、w、x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t、u、v、w、x条要求为准。

z.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或不补偿)

(8)其他要求: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06月06日08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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