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23年排危除险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康县2023年排危除险项目已由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康发改发〔2024〕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康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RXD2024-LN-008
2、建设地点:康县周家坝镇成山村、望关镇寨子村、大堡镇庄子村等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
3、项目概况:(1)周家坝镇成山村刘家山社泥石流排危除险工程;(2)望关镇寨子村一社不稳定斜坡排危除险工程;(3)大堡镇庄子村四房社泥石流排危除险工程;(4)寺台镇寺台村三房山社不稳定斜坡排危除险工程;(5)寺台镇罗湾村李湾社不稳定斜坡排危除险工程;(6)豆坝镇元丰村三社不稳定斜坡排危除险工程;(7)长坝镇付坝村大竹坝社史家坪不稳定斜坡排危除险工程;(8)周家坝成沟村仙山社大地不稳定斜坡排危除险工程。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依据)。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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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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