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下辖8个县分公司食堂、物业外包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下辖8个县分公司食堂、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TC249X5MM
三、项目概述:信丰、赣县、南康、宁都、石城、兴国、章贡、瑞金8个县公司食堂、物业外包需求。
四、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合计522.12万元。
标包号 | 分包名称 | 标包最高预算 (元) |
标包1 | 信丰县 | 608760 |
标包2 | 赣县区 | 690624.48 |
标包3 | 南康区 | 700819.2 |
宁都县 | 711677.76 | |
标包5 | 石城县 | 534922.08 |
标包6 | 兴国县 | 961560 |
标包7 | 章贡区 | 502532.64 |
标包8 | 瑞金县 | 510321.696 |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兼投兼中”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即投标人可以都投标参与招标,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后,则其他标段也可以中标的。(投多个标包的投标人请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开、评标按标包一、标包二、标包三......的顺序依次进行)
- 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预算为:采购预算,投标人报价如高于采购预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3)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以县为单位分8个采购标包,每个标包可单独成交,单个供应商也可兼投兼中。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提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或同类业绩证明。
3.投标人承诺:(1)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6)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以上(1)-(6)提供承诺函。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5.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同一项目或划分标包时的同一标包的投标;(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4)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投标人系由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以上第(1)-(6)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
六、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缴纳中标总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9:30-12:0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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