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QT-175)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制氢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研究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2.2 项目规模:海上风电制氢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研究.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150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7/16-QT-17501 | 海上风电制氢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研究 | 我国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 海上风电制氢及相关储运技术研究; 海上风电与氢能耦合产业发展示范推动方案及示范项目研究 研究报告统稿工作。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上风电制氢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研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项氢能类研究或海上风电制氢研究业绩,提供合同重要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服务内容和签订日期页;
8.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年至2022年财务报表,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21 13:30到2024-05-2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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