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220)
一、 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肇庆封开南丰镇24MW农光互补项目涉网试验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封开)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
2.2项目规模:交流测24MW(直流侧25.13MWp)。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个月(以合同签订之日执行)。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22001 | 广东华电肇庆封开南丰镇24MW农光互补项目涉网试验服务 | 根据广东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文件关于《关于明确新能源场站涉网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广电调控〔2022〕57号 )要求完成本项光伏电站相关涉网设备调试及并网检测与验收试验项目,包括且不限于: (1)光伏电站有功控制能力测试;(2)光伏电站无功控制能力测试;(3)光伏电站一次调频试验;(4)光伏电站电能质量测试;(5)光伏电站AVC测试;(6)光伏电站AGC试验;(7)光伏电站无功补偿装置(SVG)并网性能试验;(8)光伏电站低电压穿越能力验证;(9)光伏电站高电压穿越能力验证;(10)光伏电站电压、频率适应能力验证(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广东华电肇庆封开南丰镇24MW农光互补项目涉网试验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3项风电或光伏新能源项目涉网试验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需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5-22 14:30到2024-05-29 23: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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