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电务段淄博站货运车场配合工务道岔大修用物资及测试仪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4YY-118)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电务段淄博站货运车场配合工务道岔大修用物资及测试仪采购人为济局-青岛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件1:整体绝缘安装装置;包件2:车轮传感器(含安装装置);包件3:驼峰控制软件;包件4:测试仪。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1:整体绝缘安装装置;包件2:车轮传感器(含安装装置);包件3:驼峰控制软件;包件4:测试仪,共四个包件,均不可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不在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3)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1.2.包件1:整体绝缘安装装置生产资格要求:
3.1.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2.2.制造商须满足: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铁路局颁发的投标物资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用户使用报告证明材料。
3.1.2.3.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1.3.包件2:车轮传感器(含安装装置)生产资格要求:
3.1.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3.2.制造商须满足:
(1)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1.4.包件3:驼峰控制软件生产资格要求:
3.1.4.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4.2.制造商须满足: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1.5.包件4:测试仪生产资格要求:
3.1.5.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5.2.制造商须满足: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CMA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
(2)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5.3.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2条的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5月24日 08:30至2024年5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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