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生态金融商户收单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生态金融商户收单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生态金融商户收单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0747-2460SCCZAG31
三、项目概述: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生态金融商户收单服务采购入围供应商负责提供支付平台拓展邮政商贸客户,为邮政商户提供包括“商户收单管理系统”、清结算服务,年预估采购规模2517万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本项目商户收单服务费率招标限价为0.23%,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招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若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3名,则确定排名前3名入围供应商;若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则按照实际有效投标人数量确定入围供应商。
3.不承诺具体工作量,不承诺具体采购规模,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5.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北京市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或在采购准入限制处罚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供应商须具有除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外不少于3个非银支付机构对接服务经验,(须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往来发票、非银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
8.供应商须承诺使用招标人指定商标品牌开展招标人的商户结算工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限价。
11.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标前澄清答疑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另行通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98-8881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每日09:00至11:30,13:00至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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