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电榆树800MW风电制氢合成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24/22-QT-015)
一、 招标条件
吉林华电榆树800MW风电制氢合成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技术咨询招标公告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吉林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
2.2 项目规模:新能源侧800MW风电,其中640MW自发自用,用于制绿氢和合成氨,160MW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化工侧18万吨/年绿氨装置的产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6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9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4/22-QT-01501 | 吉林华电榆树800MW风电制氢合成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技术咨询 | 项目新能源侧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新能源远程集控(智慧平台)接入和感知建设设计部分)、化工侧可研报告、地质初勘、总降变压器可研报告、微观选址报告(含地方自然资源局用地意见)、1:2000地形图(含部分设施1:500地形图)、新能源接入系统报告、总降变接入报告、容量配比方案报告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吉林华电榆树800MW风电制氢合成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技术咨询】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9.资质等级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的工程设计化工石化行业甲级资质及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独立完成10万千瓦及以上容量风电项目可研业绩1项、化工可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或化工技术技术服务业绩1项。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合同内容、合同签署页、发票等)。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27 13:08到2024-06-03 23: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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