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53A00324001209
1.招标条件
曲靖市烟草公司2024年师宗分公司烟叶收购辅助业务外包项目已确定实施,招标人为:曲靖市烟草公司师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全过程中答疑、质疑的解释。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曲靖市烟草公司2024年师宗分公司烟叶收购辅助业务外包项目。
2.2招标编号:C53A00324001209。
2.3资金落实情况:711.762170万元(不含税),企业自筹,已落实。
2.4采购需求:曲靖市烟草公司师宗分公司2024年烟叶收购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预计烟叶收购数量528000担,其中486959.6担为常规收购、41040.4担为智能化收购(若智能化收购政策有调整,不实行智能化收购辅助业务,则智能化收购辅助业务担数以常规收购中标价执行,收购数量结算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规定时段内辅助完成各烟叶站点烤烟收购任务。
(2)按收购要求完成当天的烟叶推框、登记、记录。
(3)按收购等级标准分类堆码入库烟叶。
(4)按烟点要求分类整齐堆码成包烟叶。
(5)负责工作场所环境卫生清理和物资整理。
(6)为烟农交售过程提供服务。
(7)完成其他临时性收购工作任务。
2.5服务期限:自2024年烟叶站点开门收购起至烟叶收购结束止。
2.6服务地点:师宗分公司各烟叶收购站(点)。
2.7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招标人要求的考核指标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8其他要求:(1)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廉政信用承诺书;(2)提供安全责任承诺书;(3)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5日历天内在曲靖市师宗县设置固定办公地点且项目负责人保证在服务期间常驻曲靖市师宗县。
注:中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日历天),经招标人核实,如中标人未在曲靖市师宗县设置固定办公地点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次递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能够开具合法有效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即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控股股东(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判决结果”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1年1月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涵盖)(以上查询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时间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能清晰看到截图时间及结果)。
3.10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指:劳务服务类业绩,提供合同(协议)或付款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3.11列入烟草行业禁入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被招标人采取禁入措施并在禁入期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方式一:网上获取
5.1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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