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2024-2025年房屋零星维修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4-12083),比选人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施工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所需的房屋零星维修项目(单项工程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施工服务商;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框架合同有效期内,单项工程100万元以内(不含100万元)的房屋零星维修项目,主要包括:涉及本单位房屋维修改造、建筑内墙面粉刷、道路维修、屋面治漏、水电气暖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停车棚、充电桩、道路场坪、绿化等附属配套建设。具体工作内容由比选人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订单安排。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比选人另行招标。
1.3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4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
1.5本项目无需报价;
1.6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中选人数量及份额设置:中选人数量1名,不设份额。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参选人须具有单独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单独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国家行政监督部门公告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3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8日08时30分至2024年05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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