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报废物资集散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WZ-GZ2024-523)
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报废物资集散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报废物资集散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人为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已落实,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编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报废物资集散中心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地点:
南京市经济开发区恒通大道50-9号
2.2 项目概况:
上铁物资南京分公司报废物资集散中心位于南京市经济开发区恒通大道50-9号,为贯彻落实国铁集团、集团公司对报废物资处置标准化的最新部署和运输与非运输一体化经营要求,本着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助力主业,降本增效,对归集的报废物资进行精细化分类、分解,集约化、规模化处置,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报废物资处置效率、效益,现对该址报废物资集散中心进行补充建设。
2.3 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许可及认证: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件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和2023年)的企业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时间不足2年,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企业报表);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不少于2份同类维护整治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记录复印件(2022年至今);
3.1.5质量保证能力:
(1)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资格,并提供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张有效期内的作业人员登高作业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1张有效期内的电工作业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被限制投标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https://cg.95306.cn);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2022年至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09时30分起至2024年6月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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