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T-ZB00079-202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2024年隐患改造及投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13个项目监理服务,预算金额共计26.0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4年隐患改造及投资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4)入围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提供证明)。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任命。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只担任一项三类及以上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担任四类项目多项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所属各企业书面同意,且最多不超过三项。(提供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社保证明)
(2)项目团队:突泉两个项目须配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1名。其他四个项目每个项目须配置1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同时应具有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两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监理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合格。项目监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所承担岗位的专业应与其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基本一致。(需提供项目团队成员表、资格证书、业绩证明、社保证明)
(三)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承诺书中承诺)。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承诺书中承诺)。
(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五)商业信誉:
(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质量问题,未被相关部门处罚。(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无相关记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委现场查询)。
(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4)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委现场查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现场查询)。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失信行为相关管理规定: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分或扣分。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评委现场查询)。
(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六)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5月30日9:00到2024年6月3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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