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内容 | 主要技术要求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磋商保证金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行本部大楼及城区支行花卉绿植租摆服务项目 | 详见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表1 | 3022元 |
含税合同最高限价 | 19万元 | |||
保修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
服务期限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
服务地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注:
1、本项目按品目单价进行报价,设单价最高限价。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2、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报价,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供应商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差旅、食宿、保险(各种税费按国家及福建省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策执行)在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费用,完成本项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磋商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合同价格除按此项目合同的规定外,不能作任何调整,任何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双方接受,合同价亦不会因人工、物价等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5、成交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询问,并予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