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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电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造

2024-05-31 14:07:1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228)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苇湖梁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2.2 项目规模:50万千瓦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以工程实际进度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QT-22801

新疆华电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

监造单位派驻人员进生产厂家,进行驻厂监造,对生产厂家的每一道生产工序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运至工程项目现场的设备材料符合设计文件及规范的要求。设备监造范围:风力发电机组、塔筒、箱变等主要设备的监造工作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疆华电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设备监造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为准),至少1项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监造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5-31 12:54到2024-06-07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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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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