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财务收入部关于合资铁路公司重组整合股权投资可行性分析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4-316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财务收入部 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关于合资铁路公司重组整合股权投资可行性分析公开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营业执照包含咨询服务类项目。
3、承诺咨询服务收费不得高于招标文件最高限价。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主体,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执业记录和社会信誉,近五年未被国家机关或行业协会揭发或通报,无重大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截图。
5、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6、从业人员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专业素质高,职业道德好,并在近五年内无违纪、违规职业行为,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截图。
7、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全部工作,提供相关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3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06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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