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BF-2024-CG013-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己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业主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业主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以上项目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
2.2.工程地址:重庆市
2.3.工程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起于曾家站,经大学城中路站、大学城南站、陈家桥站、大学城北一路站、科学城 站、物流园北站、井口站、礼学路站、金山寺站、欢乐谷站,终点为15号线一期的九曲河东站。线路全长约32.8公里,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30.5公里、高架线2.3公里。全线共设站11座,其中高架站1座,其余均为地下站。线路出物流园北站后至廖家溪大桥,沿线分别下穿襄渝铁路、渝贵铁路、渝黔线铁路、遂渝铁路蔡东联络线高架桥、遂渝铁路渭井下行线、遂渝铁路渭井上行线、成渝高铁高架桥。设张家湾车辆基地、张家湾主变电所。线路为双线,采用右侧行车制,采用最高运行速度140公里/小时、25kv交 流制式的城轨快线车辆,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车为17列/102辆。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35+575~YK53+573)总投资约53.699亿元,计划施工总工期1523 天。起于物流园北站,经井口站、礼学路站、金山寺站、欢乐谷站,终点为 15 号线一期的九曲河东站。线路全长约 18 公里(包括物流园北站(不含)至九曲河东站(不含)的区间工程及车站、九曲河停车场出入线区间、中梁山隧道及廖家溪专用桥等)。土建施工单位有: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CQ15TJ18标)、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CQ15TJ17标)、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CQ15TJ16标)、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CQ15TJ19标)。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土建19标项目经理部施工内容包括轨道工程、疏散平台及声屏障工程,轨道工程施工范围为二期正线配线、出入段线及张家湾车辆基地线路,铺轨总长90.04km(正线配线及出入段线72.57km,张家湾车辆基地17.47km);疏散平台57.18km,声屏障工程3.67km.
2.4.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三)《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四)《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五)《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六)《中铁建重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中铁建重投经管﹝2023﹞45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商品混凝土
(一)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体现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未取得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的往前推一年),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能够开具税率为3%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商品混凝土年产120万方以上。且拥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且投标人距所投标包件使用地点商混车行车时间不超过1小时;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混凝土原材料(碎石、机制砂、水泥、粉煤灰或者矿粉)合格检测报告至少3份(如不是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应提供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单位的检测资质证明)。
(四)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资质证书,有完善的产品建筑企业资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具有近三年(2021、2022、202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1份(如不是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应提供出具相应检测报告单位的检测资质证明);
(五)供货业绩要求:近五年在大中型市政、房地产、地铁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同类物资产品的供货业绩。2019年至今(至少提供两年且每年不少于1份),(须提供已签约合同的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六)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七)其他要求:投标人单位须通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性调查,如不能通过,将取消该投标人被推荐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4日至 2024年6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邮箱zbgscqsy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报名所需资料:
①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汇款要求详见5.1.2)
②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⑥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件2)。
5.1.2投标人采取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不接收现金等其它付款方式。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电汇至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100607790130061000110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路支行
汇款单上须注明(重庆15号线+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投标人如需索取发票的,须书面(加盖单位章)提供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注:必须公对公转账,如有其他情形及时与招标代理取得联系。
5.2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5.3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表1)。
5.4 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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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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