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47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及脱硫公用系统DCS国产化及联网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
2.2项目规模:2×67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交货期2024年7月1日,30日内全部到货。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47501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及脱硫公用系统DCS国产化及联网改造 | 主要包括: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及脱硫公用系统DCS国产化及联网改造,提供全套软件和硬件设计、供货、调试、验收、试验等内容。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及脱硫公用系统DCS国产化及联网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台6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国产自主可控DCS国内合同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台(套)为投产2年以上的投运业绩(国产自主可控的定义:DCS系统的控制器CPU需国产化)。
8.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投运业绩还需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3)国产自主可控的证明性材料:提供所投业绩产品的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或工业、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数据中心或中国自动化学会发电自动化专业委员会等国家级机构的鉴定报告或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6-04 13:30到2024-06-12 23: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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