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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相关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炉渣销售招标公告

2024-06-05 09:44:5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HDTDZ047/18-XS-004)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相关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炉渣销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合肥道富力中心写字楼A座26、27层

2.2 项目规模:按项目实际规模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7/18-XS-00401

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炉渣销售

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炉渣销售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炉渣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个炉渣销售(或使用)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承包范围,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3.投标人具有储存量不小于1万吨灰渣的储存场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投标人需提供自有储存场地证明或有效的储存场地租赁协议,该储存场地必须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或备案,投标人需提供验收合格或备案证明。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标段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05 09:00到2024-06-1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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