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收单业务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收单业务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HYHAQD2024-1320)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编号:HYHAQD2024-1320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收单业务服务外包项目
1.3采购内容:通过采购方式确定两家投标人为分行提供收单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户巡检、商户拓展、流失商户挽回等。单价合同,在预算范围内据实结算。合同期限1年。
类型 | 服务内容 | 计算标准 | 达标标准 | 预计数量 |
商户拓展 | 新增有效收单商户拓展 | 按照新增有效商户数量进行结算 | 达到总行新增有效收单商户、数币收款商户标准 | 600户 |
商户巡检 | 对我行结存收单商户开展巡检促销 | 按照商户维护数结算 | 达到总行收单商户巡检标准,达到分行新产品推广标准 | 8000户 |
流失商户挽回 | 挽回我行流失或停用3个月以上的收单商户 | 按照成功挽回的商户数结算 | 成功将我行停用、注销收单商户转化为有效商户 | 320户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4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存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媒体曝光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6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1)中国邮政集团投标人黑名单;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青岛分行投标人黑名单。
2.9须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备案,具有本地商户资源,具有自收单资质的三方机构不允许参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每日上午08:30-下午16: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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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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