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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城县中能国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50.41MWh 独立储能建设(EPC+O)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07 13:59:2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芮城县中能国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50.41MWh 独立储能建设(EPC+O)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40J7N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运城市

一、招标条件

芮城县中能国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50.41MWh 独立储能建设(EPC+O)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40J7N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芮城县中能国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独立储能建设(EPC+O)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独立储能建设(EPC+O):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法律规定。

3.2资格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②的条件: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3.3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100MW及以上(单个工程)规模电池储能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储能电站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单位提供的业绩均为有效。

3.4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需提供任命书(格式自拟)。如联合体投标,需由施工方单位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3.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安装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提供。

3.6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一致。

3.7运维负责人要求:拟派运维负责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经验(提供人员及证明文件)。

注: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且需要提供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8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各专业配备人员充足,且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1)设计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配备注册建筑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等。

(2)施工组成人员不少于10人:至少包括施工负责人1人、土建工程师1人、机电工程师2人、采购负责人1人以及专职质量管理人员2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土建、机电)等。

(3)运维团队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要求配备技术员、安全员、资料员、满足要求的各类专业人员(配备人员需包含高压进网操作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类)),并承诺中标后办理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要求的调度证。

上述人员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及本单位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9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 3 年(2021年度-2023年度,2023年度未完成审计的,应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完整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内容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成立不足1 年的公司,从成立之日开始,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须牵头人提供。

3.10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3签署《反腐败承诺书》(提供反腐败承诺书)。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按照“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签订,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牵头人由联合体双方自行商定;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6月14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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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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