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22-QT-028)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乌鲁木齐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三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履行期限36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17/22-QT-02801 | 食堂餐饮服务(3年) | 对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工作进行外包,负责职工每日三餐、机组检修时期加班餐、外来人员包厢接待用餐,以及为运行人员提供午餐和晚餐生产现场拿取饭盒及配送服务。服务人员共计15人,预计履行期限为签订合同后的36个月。 | 500元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食堂餐饮服务(3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合同业绩至少2项,每项合同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为餐饮服务合同业绩。
(2)为物业管理合同业绩(物业管理内容须包含餐饮服务)。
另,(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07 15:30到2024-06-17 18: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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