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服务部(明珠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航服部(明珠公司)员工服装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航服部(明珠公司)员工服装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1.2 项目编号:CZ2023000037。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拟选取1家供应商,为南航航服部(明珠公司)提供员工服装生产制作、根据现有服装样衣进行深化设计(如有需要)等服务。项目预算上限金额488万元/2年,其中股份资金231万元,明珠资金257万元。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设计员工制服或对现款提供修改、完善、深化设计方案;根据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稿图进行生产、制作、包装配送及售后服务。清单详见“第四章 用户需求”
注:1、清单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投标报价为折扣率。【投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折扣率≤100%。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投标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投标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的基准单价×97.5%。投标人所报折扣率不在有效范围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如交货地址在此基础上增减、变更,招标人有权随时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无条件按更新后交货地址进行生产、制作、包装配送及售后服务。
需求部门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
1 | 员工餐厅管理部 | 大厦餐厅: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5楼、6楼; 白云餐厅:广州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166栋; 培训餐厅: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飞云东街278号培训中心院内南航招待所2楼; 南区餐厅:广州市白云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二楼员工餐厅; 空勤餐厅: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明珠大酒店3号楼; 机务餐厅:广州新白云机场北工作区机务大楼一、二楼; 北区餐厅:广州市新机场北主干道东侧; 员工餐厅管理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航云南街185号; | 1.广东省内:接到招标人广东省内需求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量身工作,30个自然日内完成配送。广东省外:接到招标人广东省外需求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量身工作,45个自然日内完成配送。 2.需求方下单后,供应商需提前一周告知需求方发货时间,物品到货后供应商应联系专人将到货物品搬送至需求方指定地点。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出现配送问题或包装、数量、品种、质量、等级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核实确认,经确认属供应商责任的,供应商须在20个自然日内完成整改,重新生产合格服装,同时完成所有补货或不合格货物的退换工作。 |
2 | 酒店 | 上海:上海市浦东新区晨阳路450号北楼; | |
桂林: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19号南航酒店; | |||
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76号; | |||
碧花园: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大道103号南航广州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
武汉: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1号武汉南航明珠酒店; | |||
北京: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天兴五街与航源路十字路口西北角南航城4号楼; | |||
珠海:珠海市香洲区宝琴路288号A1栋; | |||
大连:大连市甘井子区迎客路69号; | |||
明珠酒店: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1号楼; | |||
酒店管理中心:广州市白云区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1号楼; | |||
3 | 广州营业部 | 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南横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3号楼; | |
4 | 洗涤中心洗衣房 | 广州市白云区飞云东街21号(南航嘉源大院内); | |
5 | 设备维修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白云国际机场北工作区横十一路机务区2号; | |
6 | 明珠洗涤中心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先科二路22号南航明珠洗涤中心; | |
7 | 哈尔滨分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太平国际机场南航工作区航服综合楼; | |
8 | 沈阳分公司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投标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意:提供国家税务局的“一般纳税人页面截图”或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上该发票的检验截图。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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