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全省消防车辆(第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流标重招)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4GC51004
2、项目名称: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全省消防车辆(第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流标重招)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全省消防车辆(第一批)采购项目(二次流标重招)的集中采购,本次采购共分为2类车辆、3个包,共计4辆消防车。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5、项目清单及预算: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辆) | 预算单价 (万元) | 包预算总价 (万元) |
举高类消防车 | ||||
01 | 举高喷射消防车(18米-20米) | 1 | 300 | 300 |
02 | 举高喷射消防车(60米-62米) | 2 | 510 | 1020 |
专勤类消防车 | ||||
03 | 化学救援消防车 | 1 | 150 | 150 |
| 合计 | 4 |
| 1470 |
6、各包最高限价:同包预算总价。
7、合同履行期限:国产底盘的车辆: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底盘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之日前3个月。进口底盘车辆: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底盘出厂日期不得早于合同签订之日前6个月。整车质保期不低于5年,随车器材质保期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
10、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六个月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自2023年11月份(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银行单据或专用收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落实以下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②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③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④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将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车辆型号应取得工信部公告,且应具有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同型号检验报告。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未分包的同一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7、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07日下午17:00至2024年06月1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2、地点:登录“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
3、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6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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