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热脱附炉渣的清运及规范化处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热脱附炉渣的清运及规范化处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4GDZJ1)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热脱附炉渣的清运及规范化处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C24GDZJ1
2.2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不负责招标人厂区内的一般工业固废装车,只负责一般工业固废外运。投标人负责提供满足一般固废运输要求的运输车辆、驾驶人员,人员薪资待遇、车辆的保险、修理费、油费及交通事故理赔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全部负责,人员和车辆的安全及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全部负责,风险包干。
(2)将一般固废外运后,由投标人负责自行对其进行规范化处置。投标人的环评文件中明确说明其具有处置一般固废的能力,同时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和证明材料。
(3)投标人清运作业频次满足招标人生产计划,每月清运量不小于500吨。
(4)投标人在一般工业固废运输过程中要确保满足相关的安全及环保要求,避免泄漏和遗撒。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运输服务应急预案。
(5)投标人厂区内的一般固废暂存管理应满足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6)投标人负责将一般固废处置情况提交环保部门备案。
(7)计量原则:以双方确认的电子磅单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费的结算依据。
(8)高温烧结工艺。
(9)投标人将一般固废外运后只能自用,不可转运。
(10)固体废物贮存要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11)若作为资源化利用原料时,资源化利用工艺为高温处置工艺。
2.3服务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投标人应保证完成项目约定的服务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1.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投标时提供《符合资格条件的声明函》)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2特定资格要求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2 投标人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设施和设备,具备履行合同必需的技术能力和经验。(投标时提供购买设施设备的购销合同)
3.2.3投标人具有一般工业固废的处理或利用能力。(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包括不限于环境评价报告、环评批复或经环保部门备案的相关资料)
3.2.4投标人具有运输条件。(投标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公司签订的协议)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2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yanghui02@cntcitc.com.cn。
4.3发售方式:邮件形式领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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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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