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工程。治理范围自左堤桩号范围Z37+018~Z37+839总长约821m。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信息化系统等。
2.2建设地点:河北省霸州市
2.3施工工期:计划工期4个月。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2.4招标范围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限价:9.08万元)。招标内容: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全部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l)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2014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河道堤防建设、河道治理、水库建设或除险加固、闸涵新(改)建等类型中任意一项按照水利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5)财务状况证明材料: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6)其他要求:
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每天8:30-12:00,12:00-17:30每天8:30-12:00,12:00-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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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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