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3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霸州市水利设施运行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霸州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工程。治理范围自左堤桩号范围Z37+018~Z37+839总长约82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信息化系统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赵王新河治理工程(文安段)霸州市段金属结构设备制造及安装;共1个标段(本项目招标限价:45.3万元)。主要包括工程所需的双向挡水铸铁工作闸门工作闸门和直联式手电两用螺杆启闭机的制造及安装。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完成所投标段内合同设备的方案设计、产品设计及闸门的零件详图设计,完成所有设备的制造加工、出厂前的整体组装、试验、出厂验收、防腐、包装、发运、从制造厂到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开箱检查、交接验收、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和试验;
(2)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与所投标段设备有关的设计联络;接受买方代表参加工厂检验、监造、见证、目睹工厂检验和参加工厂验收;
(3)负责本标段设备制造的材料采购、外购件配套、外协加工、安装等;
(4)按合同规定供应本标段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5)提供所投标段合同规定的设备出厂竣工图,设计说明书,安装、使用、维护与运行说明书等技术文件(含图纸、照片、电子资料等);
(6)提供对买方或买方委派人员在执行合同工作中的相关服务;
(7)完成与本标段相关设备的衔接工作及技术协调工作;
(8)完成本标段相关设备的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工作。
2.4计划交货及安装工期:4个月,具体交货及安装工期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
(3)信誉要求:
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每天8:30-12:00,12:00-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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