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石山县灾后重建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积石山县灾后重建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已由积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积石山县灾后重建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的批复》积县发改发(2024)273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积石山县灾后重建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积石山县灾后重建城区污水管网修复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单位:积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积石山县
4.资金来源:为通过申请中央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469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52.96万元。
6.建设规模:对积石山城区污水管道进行CCTV检测及修复,共计修复污水管道约4.5km,拆除新建及清淤检查井共计29座,安装防坠落网323套(修复工艺为局部树脂固化修复、障碍物清除、紫外光固化修复、短管置换(内衬);民俗街新建雨污水管道,其中,新建雨水管道1492m,新建污水管道2090m,配套其它附属设施;改造园丁苑、明德小区、祥林苑等10个小区室外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改造dn300-dn400雨污水管道总长度12.26km,配套其它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步设计)
7.工期:
总工期要求:134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7月5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7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8. 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企业。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技术职称;配备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其他人员要求:
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须为市政专业)
4.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5.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6.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递交评标委员会。
设计投标人请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工程建设设计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递交评标委员会。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7日23:55至2024年6月12日23:5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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