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DZFF20240881
1.招标条件
曲靖市烟草公司2024年沾益分公司烤烟收购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确定实施,招标人为:曲靖市烟草公司沾益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招标全过程中答疑、质疑的解释。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要求
2.1项目名称: 2024年沾益分公司烤烟收购辅助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2服务内容:负责完成烤烟收购期间收购点验证入点、定级验收、烟叶整理、仓储管理、流程管理、实物管理及其他与收购业务相关的工作;计划数量32.9万担。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要求》。
2.3计划资资金:432万元(不含增值税),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度烟叶收购结束。
2.5服务地点:曲靖市烟草公司沾益分公司辖区内的烟叶收购点。
2.6其他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廉政信用承诺书及安全责任承诺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的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9当前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基础信息”页截图(包含“出资信息”内容即可),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的单位,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信息查询记录网页截图;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控股股东(如有)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上述单位、人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在“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判决结果”中输入被查询人名称;在“案由”处选择“行贿罪”;“裁判日期”起始日为2021年1月1日;以上三个检索条件需同时满足涵盖)(以上查询截图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截图时间点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查询截图需能清晰看到截图时间及结果)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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