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储运部2024-2025年成品车间用航煤抗静电剂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QSH-WZ-GKZB2024-05-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储运部2024-2025年成品车间用航煤抗静电剂采购(二次),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为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物资为炼油储运部成品车间用航煤抗静电剂,用于航煤调合,使航煤安全静止电导率值满足200~500pS/m的指标要求,消除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静电聚集。
项目概算金额:28.08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27.55万元。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买方实际需求通知的数量送货,否则不予结算。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入库单》挂账支付出库物资金额的90%货款(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提供的投标产品,首次付款需提供炼油厂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报告,根据生产情况出具的使用或试用合格报告中的物资数量即使低于出库单数量,也认定出库单数量物资全部试用合格),使用或试用合格后的出库物资不再提供物资合格说明,非首次使用或试用合格的物资按正常付款流程进行付款,留所有库单金额的10%做为质量保证金,根据实际情况质保金可一次性扣除或分批次扣除,质量保证期为首次使用物资出具出库单(或入库单)后12个月,到期后见炼油厂出具的质量保证金付款申请单进行付款。支付款项在40万元以上的,根据买方资金情况支付适当比例商票、财票或银票,票据支付比例最高不超过付款额的50%。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储运部
项目负责人:刘巍 联 系 方 式:0459-6754498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宇洋 联 系 方 式:0459-6743515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航煤抗静电剂 | 投标企业型号,详见技术要求 | 吨 | 0.52 | 2024-2025两年使用量 |
2.3 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储运部成品作业区航煤抗静电剂采购技术要求》。
2.4 产品标准要求
2.4.1 卖方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
2.4.2 卖方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或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qybz.org.cn)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
2.4.3 卖方产品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
2.4.4 卖方产品企业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其与技术要求第二章3.1条中的检测方法不一致时,以本技术要求方法作为仲裁检测方法。
2.4.5 确定成交后,卖方产品标准须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卖方产品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买方使用单位负责联系卖方,将审查意见通知卖方,由卖方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卖方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买方有权拒收卖方的产品。
2.5 其他需说明事项
2.5.1为大庆石化公司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与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5.2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2.5.3本项目已经一次招标失败,如果第二次公告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仍不足三家,但报名供应商含有第一次报名供应商,则将直接组织开标转谈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与进口品牌授权的国内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
3.1 如为制造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制造商声明函。
3.2 如为进口品牌代理商,须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和进口品牌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授权文件。
3.3 提供供货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
3.4 业绩要求:参标供应商提供产品须在(2021)年至今在航鉴委认证目录内,且产品在国内炼油企业至少1家用于航空煤油调合成功的应用业绩,提供使用该产品的单位或其技术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该技术部门公章或使用单位公章。业绩证明材料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装置,使用产品的生产厂、产品规格、商务合同、发票,使用效果及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买方有权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3.5 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4年 6月 4 日 08:00:00 时至 2024 年 6 月11日 23:59:59 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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