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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北盘江者相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06-12 16:30:0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HDTDZ046/16-JL-05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贞丰县北盘江者相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贞丰华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贞丰县北盘江镇、者相镇及平街乡。

2.2 项目规模:20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0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JL-05201

贞丰县北盘江者相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

本项目监理服务范围为贞丰县北盘江者相农业光伏电站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竣工验收、结算等“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全过程监理。内容涵盖工程勘察和设计、施工准备、建筑工程施工、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设备检测、试验、调试、试运行及达标投产、精品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过程监理工作,还包括设计变更审查、竣工图审查、工程变更费用审查、工程量清单审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项目试运行中重大问题的管理和协调,农民工工资管理、物资管理以及配合业主工程后评价等工作。

2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贞丰县北盘江者相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工程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2)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12 15:00到2024-06-19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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