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刘灾后原址修复提升安置项目地块四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
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湾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湾刘灾后原址修复提升安置项目地块四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DCZBHT-2024-1084
2.项目名称:湾刘灾后原址修复提升安置项目地块四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湾刘村,占地面积约66.18亩。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15.50元/m2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采购需求:
7.1采购内容: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拟拆除面积约24220.52㎡(最终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7.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完成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外运工作。
7.3质量标准:符合河南省、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满足郑州市垃圾、土方清运及处理标准,符合城市管理局相关规定。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资质要求:须自有或租赁取得《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郑州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证》的车辆进行垃圾清运;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信誉要求: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应在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最终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 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20日17 时 30分;
2.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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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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