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庄王村民委员会庄王嘉园1号院新建电动车棚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庄王村民委员会庄王嘉园1号院新建电动车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庄王村民委员会,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庄王村民委员会庄王嘉园1号院新建电动车棚项目
2.2 项目编号:【HXZB】20240564
2.3 项目概况: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庄王村民委员会庄王嘉园1号院需要新建电动车棚,结构为钢结构,包括土方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车棚以及阳光板顶棚的安装等相关工作。其中1、2#楼电动车棚区域:车棚一建筑面积90.3m²,车棚二建筑面积150.5m²;3#楼电动车棚区域:车棚一建筑面积117.3m²,车棚二建筑面积195.5m²;4#楼电动车棚区域:车棚一建筑面积183.3m²,车棚二建筑面积63.3m²。5#楼电动车棚区域:车棚一建筑面积150.5m²,车棚二建筑面积150.5m²。6#楼电动车棚区域:车棚一建筑面积135.5m²,车棚二建筑面积135.5m²,车棚三建筑面积81.3m²。
2.4 招标范围:郑州高新区双桥办事处庄王村民委员会庄王嘉园1号院新建电动车棚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各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8 质保期: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具有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包括2024年1月份以来至少1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备注:如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符合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7月9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4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4.3 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