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阳岛东区污水处理站废液处置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哈产委采﹝2024﹞第0394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阳岛东区污水处理站废液处置项目(二次)”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阳岛东区污水处理站废液处置项目(二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需满足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2.7招标范围:哈尔滨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太阳岛东区污水处理站废液处置项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限价:306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贮存、处置)且核准经营类别应包本次采购的全部范围。
3.3车辆及人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企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同时提供驾驶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或(2)提供与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提供驾驶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车辆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以上证件需要证企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rbggzy.harbin.gov.cn/)采购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日09时至2024年06月25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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