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4-JKHYYQ-W1551
三、 项目概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冻货,牛奶类,蛋类,调味品,豆制品,杂粮类还有其它副食品供应。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招标内容”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 / |
供货地点 | 某单位食堂,距甘肃省酒泉市 150公里。 | |||
说明 | 1. 本项目投标报价按照优惠率结算,优惠率原则上必须>10%(以大型、连锁商超价格为基准价),投标人投标优惠率≤10%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3.供货要求: (1)食品验收入库前,供应商应保证食品的装卸、运输安全,发生损耗的,给予更换、补齐; (2)供应商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违纪违规等行为,或出现相关供应时效、服务态度、供应质量等相关问题,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再出现上述问题取消其供应资格,由综合评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补上,正在执行合同的供应商不作为替补供应商,最终价格按各自中标优惠率执行。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度1月-6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书面声明)
(四)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领域黑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即未被列入招标人采购领域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领域黑名单为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采e信(“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供应商暂停名单”)。以上所有查询截图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相关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提供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
2.拟派本项目从业人员≥3人,取得有效的健康证,为本单位正式聘用人员,提供2024年度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记录及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严禁聘用有犯罪前科、犯罪嫌疑人员或有传染病人员;
3.供应商应承诺并保证每批次交货时对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出具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及《卫生检验检疫证明》。(提供书面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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