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给水所集中控制和轨旁设备泄漏预警系统”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给水所集中控制和轨旁设备泄漏预警系统”业务外包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给水所集中控制和轨旁设备泄漏预警系统”项目
2.2招标编号:LFGYK2024062903XFLXZB
2.4服务地点:嘉峰站、宝丰站
2.5项目概况:1、嘉峰站给水所新建集中控制系统1套:在嘉峰站给水所配置全景摄像机1台,烟感探测报警器1个,温湿度传感器1个,紫外线消毒设备1套,水塔配置液位传感器及紫外线消毒设备1套,人脸识别摄像机1台,筒型摄像机4台、全景摄像机2台,电子智能锁2个,自动控制终端1台,压力表1个,电流电压传感器1个,自动控制柜1台,机柜1台,终端1台,4G路由1台,智能存储1台,硬盘3块,预警平台工控机1台,交换机1台,防火墙1台,对讲盒1个及相关配套设施。洛北综合维修车间配置终端1台,4G路由1台,实现对嘉峰新建集中监控系统的数据调用。
2、宝丰站新建轨旁设备泄漏预警系统1套:宝丰站1#、2#、3#、4#水井各设置水听器1台、水压传感器1个、数据采集传输模块1个、设备箱1个及8块防水锂电池供电(一用一备)。
3、新建给水所集中控制和轨旁设备泄漏预警系统信息利用电信VPDN专网,上传至郑州房建公寓段信息机房既有服务器。洛阳房建公寓段利用既有设备及信息通道实现监控数据的调用。新设设备光电缆敷设、电源接引、综合防雷等按规范设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铁路局安全生产费,最高限价37.81万元。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8招标范围: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房建公寓段“给水所集中控制和轨旁设备泄漏预警系统”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9服务期:60日历天。
2.10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在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洛阳房建公寓段不良企业名录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8日,每日上午8:00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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