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海油工程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品类协议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变更内容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
原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集成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集成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集成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集成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光纤传感或海缆在线监测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项目的海缆监测系统的供货业绩,且均满足包含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和2)到货验收材料(例如:调试验收报告或买方接收证明或结算证明等)。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信息公开: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变更后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集成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集成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集成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集成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光纤传感或海缆在线监测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海缆监测系统的供货业绩,且满足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发票须体现发票号、物资名称、买方卖方信息;发票应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发票金额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等,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若合同为年度/项目协议,除提供协议文本外,还应至少提供该协议对应的至少1个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一个订单视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信息公开: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品类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品类协议
项目概况
本次为海油工程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协议招标,采用“协议+订单”模式签订单价合同,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1+1+1)。三年预估海缆在线监测系统采购数量为50套含各类监测模块(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此次招标签署单价协议.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将签署3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主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作为辅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作为备用协议中标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只有4家将签署2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主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作为辅选协议中标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将签署1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协议中标人),在主、辅协议出现协议约定的解除或中止的情况下以及本文规定的如下情况,经审批后由申请启动部门经理签发启动通知书,备用厂家签署之日起生效。主协议采购金额不低于60%,辅协议采购金额不高于40%,备选协议不保证采购金额,具体执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当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不足三家时,经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品类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98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主要技术规格
包括:温度监测模块、扰动监测模块、应力监测模块、海缆埋深监测系统、海缆冲刷监测系统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确认单签订后120天内将订单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场地。
交货数量
预估海缆在线监测系统采购数量为60套含各类监测模块(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集成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集成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集成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集成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光纤传感或海缆在线监测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海缆监测系统的供货业绩,且满足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发票须体现发票号、物资名称、买方卖方信息;发票应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发票金额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等,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若合同为年度/项目协议,除提供协议文本外,还应至少提供该协议对应的至少1个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一个订单视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信息公开: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原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09时00分
变更后截标/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9时00分
原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
变更后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
原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集成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集成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集成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集成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光纤传感或海缆在线监测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项目的海缆监测系统的供货业绩,且均满足包含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内容至少包括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和2)到货验收材料(例如:调试验收报告或买方接收证明或结算证明等)。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及到货验收材料。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信息公开: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变更后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集成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集成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集成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集成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光纤传感或海缆在线监测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海缆监测系统的供货业绩,且满足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发票须体现发票号、物资名称、买方卖方信息;发票应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发票金额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等,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若合同为年度/项目协议,除提供协议文本外,还应至少提供该协议对应的至少1个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一个订单视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信息公开: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品类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品类协议
项目概况
本次为海油工程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协议招标,采用“协议+订单”模式签订单价合同,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3年(1+1+1)。三年预估海缆在线监测系统采购数量为50套含各类监测模块(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此次招标签署单价协议.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将签署3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主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作为辅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三的作为备用协议中标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只有4家将签署2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主选协议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作为辅选协议中标人),如经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小于等于3家将签署1家(招标评标排名第一的作为协议中标人),在主、辅协议出现协议约定的解除或中止的情况下以及本文规定的如下情况,经审批后由申请启动部门经理签发启动通知书,备用厂家签署之日起生效。主协议采购金额不低于60%,辅协议采购金额不高于40%,备选协议不保证采购金额,具体执行金额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当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人不足三家时,经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海缆在线监测系统品类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5981/01
发标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主要技术规格
包括:温度监测模块、扰动监测模块、应力监测模块、海缆埋深监测系统、海缆冲刷监测系统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货确认单签订后120天内将订单全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场地。
交货数量
预估海缆在线监测系统采购数量为60套含各类监测模块(后续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集成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所投货物制造商/集成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集成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集成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包含光纤传感或海缆在线监测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国外体系查询不适用)。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海缆监测系统的供货业绩,且满足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温度监测和扰动监测功能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发票须体现发票号、物资名称、买方卖方信息;发票应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发票金额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等,买方接收证明或验收证明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若合同为年度/项目协议,除提供协议文本外,还应至少提供该协议对应的至少1个已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一个订单视为1个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信息公开:投标人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7月0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15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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