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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光催化反应器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5 17:18:2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光催化反应器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5-24432408027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光催化反应器更换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24432408027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光催化反应器更换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光催化反应器更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污水站光催化反应器更换项目: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受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受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一个财政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7、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7月12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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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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