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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爱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8 18:46:1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电爱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电爱华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CECOM-2024-BD01-0772

2.3 采购类型:货物

2.4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电池要求

(技术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数量

单位

1

1.5吨步行电动助力式叉车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70-80AH或48V/20AH   锂电池

3

2

2吨站驾电动托盘式叉车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10-270AH

铅酸电池

3

3

2吨站驾电动堆高式叉车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10-270AH

铅酸电池

4

4

1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蓄电池电压/容量:24V/240-300AH

锂电池+快充

1

5

3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320-350AH(3台)、420-480AH(1台)

锂电池+快充

4

6

3.5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320-350AH(1台)、420-480AH(5台)

锂电池+快充

6

7

3.8吨电动平衡重式叉车

蓄电池电压/容量:80V/420-480AH

锂电池+快充

1

合计

22台

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含税)

¥2,800,000.00

2.5 交货期:详见第六章《技术需求书》

2.6 交货地点: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南门5栋、6栋、7栋、9栋、10栋、11栋及中电泰日升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投标人应为原厂或具有原厂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代理证明材料)。

9)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10)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须提供车辆的铅酸电池及锂电池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1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前五年内)提供锂电池叉车车辆的应用案例。

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其他要求:须在领购招标文件,未领购的不得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领购招标文件须按照以下要求:

4.1 招标文件按项目领购,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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