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电网络东莞分公司2024-2025年度东莞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编号:03-05-04A-2024-D-E13943)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本广东广电网络东莞分公司2024-2025年度东莞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万元;招标人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
规模:
招标内容为:为招标人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及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标人数量1家,累计最高采购限额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最高采购限额为20万元,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的最高采购限额为50万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合同有效期为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24个月止,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的合同有效期为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满24个月止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费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止,以先到者为准。招标人对中标人承接的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量不作任何承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东广电网络东莞分公司2024-2025年度东莞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广东广电网络东莞分公司2024-2025年度东莞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项目)投标人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注:须提供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年检合格证明】;若分所(或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由总所(或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注:须提供总所(或总公司)的唯一投标授权书】;
3.2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1个法律顾问服务或法律案件的专案委托代理服务相关的业绩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须清晰可见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甲乙双方盖章等内容;
3.3 投标人须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结算凭证,且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及擅自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4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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