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天津分行个贷业务人力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TJ15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银行天津分行个贷业务人力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2万元,采购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采购内容及数量:根据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拟选取1名人力外包供应商,引入预估42人外包人员,开展个贷业务的批量化处理,聘请外包人员按业务处理流程完成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善贷前资料空白文本、卷宗交接、复印批单、台账登记、打印合同、编号分发、整理归档、用印单制作、用印盖章、整理放款材料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2)服务期限:本项目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或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北京银行天津分行指定地点。(4)本项目成交1名供应商。
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为其中的:
(001)北京银行天津分行个贷业务人力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银行天津分行个贷业务人力外包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按第六章附件9-1格式提供)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格审查资料,其中:
?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 供应商参加磋商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磋商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参加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第六章附件9-3);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第六章附件9-4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本项目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按第六章附件9-6格式提供)。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磋商当日)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原件,按第六章附件9-7格式提供)。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9时00分至2024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